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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7级本科生转专业工作安排的通知
时间:2018-07-05 09:08:03  点击:

各教学单位:

根据《兰州交通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修订)》(兰交教发〔2015〕136号规定,学校将组织开展2017级本科生转专业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各学院结合本单位专业教育实际情况,制定本学院2018年本科生转专业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可接收转专业学生人数、条件具体面试或考核的内容和办法,615日上午报送学籍科(纸质版电子版各一份)经教务处审核后,分别于学院和学校网站同时向全校公布。

2.各学院计算专业智育测评成绩排名,予以公示。7月147月15日,各学院根据《转专业管理办法》中相关要求,计算2017级本科生第一学年智育测评成绩,并专业排序结果通过本学院内部及学院网站进行系、院两级公示,公示时间为7月167月18日。

3.学生申请及申请信息汇总。申请转专业学生7月15日填写《兰州交通大学本科生转专业审批表》并报送学院教务办;申请转专业学生所在学院教务办分类汇总申请转专业具体数据信息,并于7月16日相关申请材料和申请转出学生汇总表(电子版和纸质版)交至拟转入学院教务办公室。

4.学院组织面试或考核,并确定拟转入学生名单。8月25前各学院组织完成面试或考核工作,并根据学生面试考核结果和本学院转专业接收计划(具体接收人数限额见附表)确定拟转入学生名单。同时,通过本单位内部及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三天(8月25日—8月27日)。公示无异议后,将申请材料、面试或考核等材料及拟接收转入学生汇总表(收学院教学院长签署意见,并盖学院公章)电子版纸质版、公示照片及网页截图1份一并8月27上午报教务处学籍科备案。

5.8月27日教务处对转专业学生申请材料进行全面复核,确定各学院转专业学生名单,审核通过后在教务处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学校审批并正式发文公布。

6.8月28日,接收学院汇总相关材料,并通知学生统一办理学籍变更手续并组织选课。

转专业学生必修课由教务处统一处理,选修课由学生自行退课和选课,其中8月27、28日为学生选修课退课时间,8月30、31日为学生选修课补选时间。

7.各学院在开展转专业工作时应注意如下事项:

1)申请转专业学生所学课程(必修或选修)不得挂科。

2)按教育部公布专业代码进行专业智育排名,特色班不得单列

3符合条件的本科生只能选择申请转入1个专业,即只能填写一份转专业材料请转出学院在材料审核过程中严格把关对同一学生填写多份转专业申请表者,学院取消其转专业资格。

4拟接收转专业学生的学院务必在面试或考核前具体面试(考核)时间和地点通知到相关学生本人。

由于本项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请各学院按照本通知要求做好组织工作,确保按时完成2017级本科生转专业工作。

  关于2017级本科生转专业工作安排的通知.doc

 

 

                                             教务处

2018年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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